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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統要求能對128個以內的燈具可以隨意組網,采用無線zigbee模式,燈按一定頻率同步閃爍,燈具閃爍的亮度要受外界光強度或時間的控制,也可以手動控制。也就是說在早晨/傍晚的時候在10%亮度下閃爍,白天在100%亮度下閃爍,夜晚在1%亮度下閃爍。或者是按時間段來設置工作狀態,也可以手動切換輸出狀態。
可以遠傳手機APP操作;
總控制器(放在機房的):
1、同步閃爍:所有的燈具都要保持同步(一定要保持同步,至少要保證人眼看不出來差異,可能要加入時鐘信號了吧)閃爍,閃爍頻率可以設置在0~99次/分鐘,設置為0時即為長亮狀態了。
注:同步就是同時點亮,同時熄滅。
2、光控/時控/手動模式
(2-1)光控模式:受環境光的光強度自動控制(早晨和傍晚)燈具工作亮度10%,夜晚工作亮度1%,白天工作亮度100%。我們會把光強度轉變為電壓送給總控制器,即低于1.6V時為夜(輸出1%),高于1.6V但小于2.2V時為早晨或傍晚(輸出10%),高于4.2V時為白天(輸出100%)
(2-2)時控模式:可以按時間段來設定燈具的輸出的3個狀態。比如
早晨04:20~6:10工作在10%亮度
白天06:11~18:00工作在100%亮度
傍晚18:01~18:30g工作在10%亮度
夜18:31~次日04:19工作在1%亮度;
(2-3)手動模式(此模式是檢測的時候應用,正常只工作在光控或者時控模式下):在此模式下可以手動對燈具的輸出狀態進行轉換(變換1%或10%或100%的輸出亮度)總控制器面板上布置3個燈對應指示百分比輸出。
3、顯示模式
總控制器采用6位數碼管(正常顯示時-分-秒,秒顯示采用比時-分小一點的數碼管)和發光二極管顯示主機的工作情況。總控制器要具有斷電記憶功能。
總控制器實時監控每個燈的工作狀態,如果有
(1) 燈漏閃了4次或以上就定義為故障,控制面板要對應的指示出來(采用顯示秒的那兩位數碼管記錄顯示故障點,時-分記錄出現故障的時間),并輸出報警信號(高低電平驅動繼電器),后面又正常了(十分鐘)就解除故障指示和報警,
(2)輸出亮度不對:如果有燈具的工作狀態與控制信號不一致(總控制器控制信號是10%亮度,實際上燈具卻工作在1%亮度或其它狀態),控制面板要指示出是哪個燈出現了故障,并輸出報警信號。
注:如果有多個燈出現故障,顯示器輪流顯示出來,并可以對故障點進行查詢(故障時間,故障路數)
4、要求通訊距離2KM(在開闊地帶);
5、可以隨時增加燈體個數;
6、在使用中有燈沒有通訊信號了的也要顯示出來,并輸出報警信號;
7、總控制器不工作時,分機要按照當前的工作狀態繼續工作(要保持同步);
分控制器(在燈具里面的):
1、 分控制器接收到總控制器的信號轉換成對應的PWM信號控制燈的工作狀態。如:總控制器設置的閃爍頻率是30次/分鐘,亮度是10%(功率的10%),那么分控制器就輸出10%的占空比送給燈具(閃爍不變)
2、 燈具給分控制器提供5V電源和燈具工作狀態的反饋電壓信號。
100%輸出時反饋電壓大于4.2V左右,10%輸出時反饋電壓為2V左右,1%輸出時反饋電壓為0.2V左右。這些信號分控制器要與總控制器的控制要求進行比較,出現問題就傳送給總控制器(當然主控制器也可以做到次類功能,但我建議:判斷故障在燈控制板上,采用總控制器做這件事,這樣運行應該穩定、可靠和較快些吧)。
分控制器的故障表現
1、漏閃:總控制器送來的控制信號應該閃爍10次,從機只閃爍6次,即漏閃4次(等于或超過4次),就要報故障送給主機
2、 灰度等級(輸出功率)不對:主機控制信號是100%輸出,燈具卻工作在10%,就屬于故障,要送信號給總控制器;
分控制器的調試:
由于器件參數的差異,每個燈的電流會有些小誤差,可以把4.2V以上即認可為100%輸出,1.8~2.2V即認可為10%輸出,0.18~0.22V)即認可為1%輸出(我們把取樣電流設計成100%輸出時電壓為大于4.2V,10%輸出時輸出2V,1%輸出時輸出0.2V);
設備運行狀態中如果出現:
1、 總控制器不工作時,分機要按照當前的工作狀態繼續工作;
2、 在使用中有燈沒有通訊信號了的也要輸出報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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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項目預算與報價不代表最終成交價格,成交價以雙方協商為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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